各有关单位: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食品安全不仅影响政府形象、经济发展、企业生存,而且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国商业联合会决定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培训暨食品安全管理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
北京中企世博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二、职业定义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制定本单位保障食品安全的具体措施;负责本单位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的培训;负责检查、指导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承担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培训对象
餐饮企业主管、培训经理、采购经理、行政总厨;超市卖场主管、培训经理、采购经理,以及从事食品行业生产、加工、经营、流通等岗位的人员。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
四、培训内容
(一)添加剂在食品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地位;
(二)食品安全师的道德建设问题;
(三)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和方法;
(四)食品原料、生产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五)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六)食品生物、化学、物理、放射性危害及预防;
(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预防;
(八)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与控制;
(九)流通领域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十)食品流通领域突发事件及应急管理。
五、授课专家
由工商局食品监管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农业大学及部分知名企业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士授课,理论联系实际,案例深化解读。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培训时间:2013年4月19日-22日,4月19日报到。
培训地点:杭州(具体地点会前一周通知)
第二期:培训时间:2013年5月10日-13日,5月10日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具体地点会前一周通知)
七、食品安全管理师申报和证书颁发
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相关级别食品安全管理师(申报条件见附件2),并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培训学员考核申请表(附件3),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各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此证书可作为对食品流通和加工企业、餐饮企业、酒店等领域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八、费用
培训费:助理食品安全管理师2600元;
食品安全管理师2800元;
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3400元(含培训、教材等费用)。
考试及证书费:500元。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另行收取。集中培训期间统一食宿安排,费用自理。
九、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391341 56257538
传 真:010-68391341 56250696
联系人:邱建磊 郭红